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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製造了我的古董懷錶?

「誰製造了我的手錶?」這個問題 這是古董懷錶擁有者中經常出現的問題,通常是由於手錶上沒有可見的製造商名稱或品牌。 這個問題的答案並不總是那麼簡單,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用製造商的名稱或品牌標記手錶的做法已經發生了顯著的變化。 從歷史上看,許多古董手錶都是匿名的、批量生產的物品,沒有任何識別標記。 正如我們今天所理解的,品牌概念是相對現代的,直到 20 世紀初期才受到重視。

過去,製造商(實際製造手錶)與品牌(通常是一種行銷結構)之間存在明顯的差異。 最初,品牌的創建是為了向客戶保證產品的質量,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品牌成為了將大量生產的商品作為必需的生活方式配件進行銷售的工具。 當現代人遇到沒有任何明顯品牌名稱的老式手錶時,消費者期望的這種轉變導致了混亂。

這篇文章深入探討了製錶業的歷史背景,強調了 Tompion、Lépine、Breguet 和 Patek Philippe 等頂級製造商如何始終標榜自己的高品質作品,而大多數其他手錶卻保持匿名。 它還探討了英國為防止偽造而採取的立法努力,其中要求手錶上標有製造商或委託人的名字。 儘管有這些規定,許多 19 世紀的英國手錶仍然標有零售商的名稱,而不是實際製造商的名稱,反映了當時的貿易慣例。 這篇文章進一步探討了英國複雜的製錶工藝,其中手錶往往是各個工匠共同努力的結果,而不是單一製造商的作品。 這種做法導致在英國手錶上很少能找到製造商的名字。 也討論了美國和瑞士手錶製造的演變,說明了不同地區如何發展自己的行業方法和傳統。

最後,本文對識別古董懷錶製造商所涉及的複雜性進行了全面的概述,闡明了影響這些迷人時計上是否存在製造商標記的歷史和工業因素。

我最常被問到的問題是“誰製造了我的手錶?”

出現這個問題通常是因為手錶沒有明顯的製造商名稱或品牌,而且答案並不像您想像的那麼簡單。 舊手錶沒有明顯名稱的原因有很多。 並非所有東西都帶有製造商的名稱或品牌。 有些手錶帶有著名製造商的名字,但大多數都是匿名的大量生產的產品,沒有名字——在這種情況下,品牌名稱是一種相當現代的現象。

製造商的名稱和品牌之間有區別,製造商是指實際製造出某種東西並在上面寫上自己名字的人,而品牌通常只是一個擁有大量營銷預算的虛構名稱,銷售本來是匿名的東西。

品牌最初的創建是為了識別產品的製造商,以便人們可以確定產品的品質; 創建一個品牌本身的想法,以銷售大量生產的產品,是一個相對較新的概念,始於 1920 年代,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才真正開始流行。 如今,人們已經習慣在所有東西上看到品牌名稱,尤其是手錶,他們期望看到一個品牌,如果沒有明顯的名稱,他們會感到困惑。

一些頂級製造商總是將自己的名字印在他們製作的少量製作精美、價格昂貴的物品上; 像 Tompion、Lépine、Breguet 和 Patek Philippe 這樣的人。 瑞士人稱這種服裝為「製造品」 ,而且數量很少。 當大眾媒體和廣告出現時,做廣告並在公眾心目中建立品牌就變得值得了。 這始於啤酒和肥皂,但最終蔓延到批量生產的手錶。 在英國,此舉遭到零售商的強烈抵制。 如果手錶上有名字,他們希望它是自己的,而不是別人的。

英國手錶

為了防止偽造和假冒,威廉三世頒布了一項法令,1697-8,《出口手錶、劍柄和其他銀製品的法案》 ,要求從 1698 年 6 月 24 日起,所有鐘錶都應刻上名稱或促使它們被製作的人的居住地。 如果製造商是眾所周知的,例如 Tompion,那麼他們在作品上的名字就會增加其價值。 但是,如果製造商不知名,那麼製造鐘錶或手錶的人可以將自己的名字寫在上面,這樣零售商就可以比遠方的鮮為人知的製造商更為客戶所熟知。寫上。

十九世紀絕大多數的英國製造的手錶都沒有製造者的名字; 相反,訂購手錶並在其店內銷售的零售商的名稱被刻在機芯上,有時還刻在錶盤上。 這條規則的例外是一些知名製造商,他們以高品質工作而聞名,增加了手錶的價值。 這些很容易識別。 如果一隻手錶的名稱未知,與知名製錶商無關,那麼該名稱幾乎可以肯定是零售商的名稱。

在十九世紀的貿易中,「貿易」一詞大致分為機芯製造商和製錶師,前者製造毛坯機芯,後者將毛坯機芯和指針、錶盤和錶殼等其他部件組裝成一塊完整的手錶。 他們的名字幾乎從未出現在成品手錶上。

最早,零售商的名稱直接刻在機芯頂板上。 後來,它被雕刻在一塊可拆卸的板上,該板固定在主發條盒上方的頂板上。 最初推出這種發條盒板的目的是為了在不拆卸整個機芯的情況下輕鬆拆卸發條盒,以便更換損壞的發條。 它很快就成為刻製零售商名字的常用地方,因為這可以在手錶製造的後期甚至手錶完成後輕鬆完成。

如果在製造手錶時沒有進行雕刻,則會將其與發條盒板毛坯一起發送出去,以便零售商可以在以後添加他自己的名字或客戶的名字。 有時,這樣做很明顯是因為雕刻切穿了鍍金,或者板已重新鍍金並且與機芯其餘部分的顏色不同。 有時雕刻費用並不合理; 發條盒板是空白的,手錶也沒有名字。

在英國手錶上很難找到真正「製造」它的人的名字。 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之一是英國手錶的製造方式,這意味著按照傳統意義上的這個詞的含義,沒有一個製造商。 這更多的是團隊的努力。

英國的手錶幾乎全部完全採用手工方法、手工工具和簡單的手動機器以及「淘汰」系統製造。 每個零件都是由一位工匠在自己的家中或小作坊中製作或完成的,通常為幾個不同的客戶工作。

到了十九世紀,手錶通常開始於粗糙的機芯,由框架、由支柱分隔的主機板以及其他一些部件(例如發條盒、圓錐輪和心軸上的輪系)組成。 這些框架大多由蘭開夏郡的普雷斯科特的一些專業公司製造,其中許多是由英國大規模生產先驅約翰·威徹利(John Wycherley) 製造的,直到19 世紀末考文垂開始製造框架。

機芯毛坯從普雷斯科特送往倫敦、考文垂和伯明罕等傳統製錶中心,「精加工」成可運轉的機芯,然後安裝錶盤、指針和錶殼。 有時,這是由直接僱用熟練工和學徒進行精加工的人完成的,但許多手錶是通過“交付”過程來製造的- 將零件成品手錶發送給在自己家里或小作坊中工作的各種專家,以將其製成每件手錶。 此人可能認為自己是製造商,儘管他們的角色是組織工作而不是實際製造任何零件。

最常見的是,零售商(訂購手錶的店主)的名字被刻在上面,就好像他們是製造商一樣。 在大規模廣告出現之前,當地零售商是當地客戶熟知並信任的公司,但他們從未聽說過。 這個名字通常刻在發條盒上,發條盒上方的一塊小板,可以在這項工作中輕鬆移除。 通常,手錶會在發條盒空白的情況下發出,以便零售商可以在上面刻上他或他的客戶的名字。

大多數英國手錶的頂板上都有序號。 這通常是製錶師的序號,儘管一些零售商將自己的序號刻在頂板上,而製表師的序號則標記在顧客看不到的機芯部分上。 英國手錶序號的起源和用途尚不清楚。 托馬斯·湯皮恩 (Thomas Tompion) 是最早在鐘錶上添加序號的人之一,由於他被視為英國製錶之父,也許其他人只是效仿他的做法。

不可能從序號逆推來找出製造商。Retucker1933 EnglishRisherReverers誰製作了我的古董袖珍手錶? : Watch Museum 2025年2月
除非您知道手錶是誰製造的,並且可以存取工廠記錄(這不太可能),否則您無法僅從序號中發現任何資訊。 RE 塔克先生,1933 年

一些最知名的倫敦製造商確實建立了足夠的聲譽,他們的名字很有價值,可以被貼在機芯或錶盤上,但數百甚至數千個小型「製造商」中的許多人卻默默無聞。 即使是最好的英國製造商也不總是在他們的作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零售商更喜歡如果出現任何名字,那應該是他們的。 1887 年,倫敦著名製錶公司 Usher and Cole 的 Joseph Usher 先生在特別委員會審議 1862 年《商品標記法》修正案時表示…我們的名字很少出現在我們製造的手錶上。 曾在 Williamsons 工作的 RE Tucker 先生在 1933 年接受採訪時將其歸因於英國零售商的態度,他們希望在自己銷售的手錶上打上自己的名字。

十九世紀末,一些英國手錶製造商,其中最著名的是考文垂的羅瑟勒姆(Rotherhams of Coventry),引入了機械製造方法,生產了足夠多的名表,但與美國工廠相比,他們的產量很小,而且苦於投資太少太晚,無法跟上時尚的變化,最終被瑞士進口產品和腕錶所席捲。

如果您決定要收集英國手錶並追求該系列的主題,那麼這一切都會變得相當困難 - 比如說,如果您想收集羅瑟勒姆手錶以了解這些年來風格和技術的變化。 除非供應商承認該機芯是由 Rotherhams 製造的,否則他們會將手錶列為零售商的名稱。 有時,在eBay 上搜尋“Rotherham”可能會得到令人驚訝的結果,例如,一款名為“Mint Silver Fusee Rotherham Massey 1 Pocket Watch 1828”的手錶,其簽名為“William Farnill Rotherham”,而後者是1828 年的零售商。 市議員喬治·古默(George Gummer, JP) 在《羅瑟勒姆回憶錄》中記錄道,在羅瑟勒姆的大街上有一家“…一位名叫威廉·法尼爾(William Farnill ) 的古怪老人的商店,他經營多種業務,經營糖果、玩具、手錶和珠寶——一個奇怪的組合。 這家一直很受年輕一代歡迎的商店,店裡的老闆比他的商品更具有好奇心。 不用說,這款手錶與考文垂手錶製造商羅瑟漢姆沒有任何關係,也不是由匿名加工者刻上威廉·法尼爾名字的威廉·法尼爾“製造”的。

當英國手錶出口到美國時,最終零售商的名稱並不為人所知,因此虛構了名稱。 在2009 年6 月《古董鐘錶》雜誌上的一篇文章中,艾倫·特雷赫恩(Alan Treherne) 介紹了倫敦製造商喬治·克萊克(George Clerke),該製造商向地方製錶商和珠寶商供應手錶,並向美國出口許多手錶。 1817 年,克萊克向議會委員會提供了關於在鐘錶上使用虛構名稱的做法的證據。 克萊克在出口到美國的手錶上使用了虛構的名稱,例如 Fairplay、Fondling 和 Hicks——文章中轉載了一份給美國紐約 Demilts 的發票,在克萊克提供的手錶上顯示了這些名稱。 英國製造的錶殼價格昂貴,因此許多“裸”機芯(即沒有錶殼的機芯)被送到美國並在那裡裝殼。

所以收集英國手錶看起來有點像聚餐。 但是,您可以透過了解您所追求的手錶的特徵、頂板的佈局以及銀色和金色錶殼製造商的贊助商標誌來提高獲得您想要的東西的機會。 但即便如此,找到特定的東西也有點像大海撈針。

那麼誰製造了我的英國手錶呢?

如果您有一隻英國手錶,錶盤上或錶盤上確實有名字,而且它不是可以輕鬆研究的少數知名英國製錶師之一的名字,那麼它很可能是訂購手錶並在其商店中銷售的零售商的名稱,或有時是購買手錶的顧客的名稱。 絕大多數英國製造的手錶都是這種情況。

許多零售商稱自己為“製錶商”,儘管他們不是手錶製造商,並且實際上並沒有“製造”他們銷售的手錶。 毫無疑問,製錶師一詞最初是指製造手錶的人,但到了十八世紀,製錶業已分為許多獨立的分支,沒有人製造整塊手錶,儘管從理論上講,完成學徒期的人應該是能夠製造手錶的所有零件。 為手錶製造零件或修理手錶的人開始稱自己為製錶師,然後那些只維修手錶的人也開始稱自己為製錶師,最後只是從製造商那裡訂購手錶的珠寶商開始稱自己為製表師。

如果錶盤上或機芯上沒有名字,那麼這隻手錶是由一個小「製造商」「製造」的,他們的名字沒有足夠的知名度或知名度,不值得花錢將其刻在錶盤上,零售商沒有刻上他的名字,可能是出於成本原因。

如果手錶上有序號,那麼該序號幾乎總是由手錶「製造商」而不是零售商添加的。

誰製造了錶殼

通常很容易找到有關錶殼製作的信息,因為出於標記目的,必須在化驗辦公室輸入贊助商的標記,並且每個錶殼在提交進行標記之前都打有此標記。 有時,如果手錶製造商足夠大,並擁有錶殼製造部門,例如考文垂的 Rotherhams,這可能會導致手錶製造商的名稱。 但通常它只給出一個獨立錶殼製造商的名字,為任何願意向他下訂單的人提供自己的服務。 有時它可能會完全誤導,因為製造商會在與製造產品無關的人(例如零售商)的贊助商標記上標記。

「創客」一詞充滿了誤解。 錶殼製作有自己的專家,錶殼製造商會僱用許多熟練工:錶殼製造商負責製作錶殼的基本結構,將錶帶和錶背焊接在一起,接頭製造商負責製作“接頭”(錶殼的鉸鏈)。 所以每個案例都是專家團隊的成果,而不是單一「製造者」的產物,而企業的老闆可能從來沒有每天接觸過一個案例。 多年來,在標記背景下使用術語“製造商標記”導致了這種誤解,這就是為什麼“贊助商標記”一詞更受青睞。

美國手錶

美國沒有傳統的工藝製錶業,手錶主要是使用簡單的工具和工藝方法手工製造的。 在十八世紀和十九世紀初,可能有一些美國製錶師以這種方式工作,但他們的手錶很少能倖存下來。 他們至少會從英國或瑞士進口一些專業工具和零件,例如彈簧和錶盤,但可能大多數手錶都是完整進口的,或者至少是在美國組裝的完整機芯,然後美國製錶商將其組裝起來。

1850 年代,美國的大型綜合工廠開始大量生產手錶,這些公司效仿了第一家此類工廠的模式,該工廠由亞倫·丹尼森(Aaron Dennison)、愛德華·霍華德(Edward Howard) 和大衛·戴維斯(David Davis) 建立,後來成為沃爾瑟姆美國手錶公司(American Watch Company of Waltham),通常被稱為在競爭中成立了沃爾瑟姆手錶公司的衍生公司和競爭對手,例如埃爾金、霍華德、漢普登和斯普林菲爾德伊利諾伊州手錶公司。

美國工廠採用了所謂的“美國製錶體系”,即“計量和可互換”原則。 亞倫·丹尼森(Aaron Dennison) 記錄道,他在參觀斯普林菲爾德軍械庫(Springfield Armory) 時受到啟​​發,那裡的步槍是用可互換的零件製造的,他想到了可以用這種方式製造手錶; 由專用機械批量生產的可互換零件製成,主要由半熟練工人組裝。 每家工廠生產數千隻手錶,機芯上印有的工廠名稱在業界和客戶中廣為人知。 工廠名稱成為一種強大的行銷工具。

瑞士手錶

最常見的沒有名字的手錶通常是 20 世紀 30 年代之前的瑞士手錶,但這是為什麼呢?

瑞士的製錶業是一個重要的民族工業,瑞士生產的手錶比其他國家都多,在英國和美國的製錶業逐漸衰落之後,瑞士的手錶製造量仍然越來越大。 一些瑞士手錶帶有製造商的名稱,但很多沒有。 確實的老式瑞士手錶往往是高端且最昂貴的,因此渴望找出誰製造了他們的手錶。

但許多瑞士手錶是在小作坊中用來自不同專業供應商的單一零件組裝而成的。 在聰明的行銷人員為了讓顧客支付超出商品本身價值的價格而創建品牌之前,這些組裝商並沒有想到將自己的名字印在他們「製造」的手錶上。 這是相當諷刺的,因為今天品牌擁有者根本沒有任何製造能力就可以創造一個「品牌」。

英國市場還有一個特點,零售商不喜歡在錶盤上看到自己的名字以外的任何名字,這抑制了品牌的發展,直到這個想法從美國引進為止。 這意味著即使是那些確實希望將自己的名字印在他們製造的手錶上的瑞士製造商也無法在出口到英國及其殖民地的手錶上這樣做。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這是一個巨大而重要的市場。 打破這項制度的是勞力士的漢斯威爾斯多夫。 1927 年,當他推出勞力士蠔式腕錶時,他開展了大規模的廣告宣傳活動,導致人們紛紛詢問勞力士腕錶的名字。 這迫使英國零售商進貨勞力士品牌手錶,其他瑞士製造商很快就流行起來。

如果機芯上沒有明顯的名稱,有時可以在錶盤下方的底板上找到 ébauche 製造商的商標,例如 FHF 代表 Fabrique d'horlogerie de Fontainemelon 或 AS 代表 A. Schild。 這通常適用於二十世紀製造的手錶,這些商標被放置在那裡,以便可以輕鬆訂購機芯的備件,它們不識別手錶的“製造商”,僅識別 ébauche 的製造商。

歷史背景

要更詳細地了解這一點,我們需要回到瑞士鐘錶業的起源。 首先,從十六世紀開始,手錶都是由日內瓦的小企業製造的,可能是一位大師和一些熟練工和學徒,這使得手錶的所有部件都是「內部」製造的。 這些被稱為“製造品”。 註:不是“manufactu rer ”,帶有工廠批量生產的含義。 不,瑞士術語“製造”源自拉丁語manufactum ; 字面意思是「手工製作」。 後來,鐘錶製造始於汝拉山脈,最終成為瑞士鐘錶製造的主導地區。 該行業由 Daniel Jeanrichard 於 17 世紀創立,為農民在漫長的冬季提供了就業機會。 農民專門製造手錶的各個部件,然後由工匠將這些部件組合在一起並組裝成完整的手錶。

日內瓦鐘錶製造商中的一些人的根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紀和製錶業的開端,他們經常將自己的名字寫在他們製造的手錶上,但在納沙泰爾和汝拉山區,在力洛克和拉紹德封(La Chaux-de-Fonds),即汝山谷(Vallée de Joux),十九世紀和二十世紀的絕大多數瑞士手錶都是在這裡製造的,儘管幾乎每個人都以某種方式參與了製錶業,但實際上沒有人是在一個工坊裡製造的將所有單獨的零件組裝成一塊完整的手錶。 整個地區都致力於製錶業,有數千個小作坊製造手錶零件。 這就是為什麼來自該地區的手錶很少標有單一製造商的名字。 它們是許多個體公司和專家共同努力的產物,而不是單一「製造商」。

十九世紀中葉,當美國鐘錶業蓬勃發展時,美國手錶比瑞士進口手錶獲得了更好的聲譽,因此一些無良製造商開始在運往美國的手錶上貼上聽起來美國的名字。

瑞士鐘錶業

日內瓦的老牌公司,如江詩丹頓和百達翡麗,曾經是(現在這兩家公司仍然是)“製造商”,最初是在內部生產手錶的大部分或全部零件。 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開始使用機器製造機芯零件,並從外部專家那裡購買一些特殊零件,例如錶殼、錶盤和指針。 事實上,最終接管百達翡麗的斯特恩家族最初是作為錶盤供應商與該公司建立關係的。 但「製造」的本質元素仍然被延續——每個部件都由熟練的工匠手工精美完成。 這些製造商建立了聲譽,並將自己的名字清晰地印在成品手錶上。 1851 年,阿爾伯特親王在倫敦水晶宮展覽會上為自己和維多利亞女王購買了百達翡麗手錶,這無疑讓英國製錶商感到惱火,這為百達翡麗的聲譽奠定了基礎。

然而,在丹尼爾·讓-理查德 (Daniel Jean-Richard) 於 17 世紀和 18 世紀在汝拉地區創建了大規模生產鐘錶業之後,“高級鐘錶”(高端或高端“製造商” )成為了瑞士鐘錶製造商中的少數。 「établissage」的製造方式製造的。 材料提供給在自己家裡或小工作坊工作的工人,然後收集成品部件並在工作坊或小工廠裡組裝成完整的手錶 。 負責整個過程的人稱為 établisseur。

我從未見過錶盤上帶有 Stauffer, Son & Co. 名稱的手錶,儘管它們的機芯標記清晰。 這是因為他們專注於英國市場,直到 1920 年代,零售商不允許製造商將自己的名字寫在錶盤上; 如果有任何名字出現的話,那就是零售商的名字。 浪琴表和萬國錶將自己的名字印在了一些手錶的錶盤上,但這些手錶主要銷往瑞士本土市場或出口到英國以外的國家。 這些都是例外,納沙泰爾和汝拉地區、力洛克和拉夏德封及其周邊地區的許多手錶都是由小型製造商組裝而成的,在營銷和品牌時代之前,這些製造商甚至從未在品牌上命名過。

1870年代,隨著美國工廠提高產量,瑞士對美國的出口急劇下降,瑞士人做出了反應並實現了機械化,但總的來說,他們並沒有整合到生產完整手錶的單一工廠中。 裸機芯或精製機芯在較大的工廠中設立,但許多小型專業公司繼續在汝拉州的製錶中心蓬勃發展; 拉夏德封和力洛克及週邊地區。 錶盤由專業錶盤製造商製造,手工由手工製造商製造,錶殼由錶殼製造商製造,等等,保留了這些領域的專業分工,使瑞士人能夠克服來自美國的挑戰。

儘管基本機芯(ébauche)看起來如此複雜和精緻,製造起來一定非常困難,但美國人在 1850 年代證明,可以透過專門製造的機器以非常便宜的價格生產數千個單一零件。 瑞士人採用了這種製造方法,從此以後,大多數瑞士ébauche都是由大型生產商製造的,例如Fabrique d'horlogerie de Fontainemelon,這是第一家瑞士ébauche工廠,位於拉紹德封和納沙泰爾之間的Fontainemelon,或是格倫興(Grenchen) 的大工廠,如A. Schild 和Schild Frères,後來成為Eterna,後者將其機芯部門分拆為ETA,後者向數百甚至數千的établisseurs 提供機芯,他們將它們與錶殼、錶盤和錶盤組合在一起。

儘管這些大工廠生產的產品在可見部件上通常沒有名稱,但它們上通常有一個商標,以便可以正確訂購備件。 這些商標通常位於錶盤下方的底板或立柱板上,只有在拆下錶盤後才能看到。 有時它們位於發條盒橋下的支柱板頂部或一根手指上,只有在拆卸機芯時才能看到。 瑞士鐘錶業生產的大量不同機芯,以及製造商為不同客戶改變橋板形狀的習慣,使得僅從機芯位於錶殼中時可見的部件來識別機芯變得更加困難。 手指(旋塞)和琴橋的形狀更多的是出於美學考慮; 只要所有的樞軸孔和螺絲孔都位於完全相同的位置,那麼形狀截然不同的橋樑就可以自由互換。 一些製造商生產了許多不同的機芯,具有相同的佈局和輪系組件,但指板和橋板不同。

通常沒有人把自己的名字寫在這樣的手錶上,當時零售商也不希望錶盤上有別人的名字,尤其是如果這是一款在英國銷售的瑞士手錶。 英國製造的手錶在公眾中享有很高的聲譽,零售商認為手錶上有一個聽起來不知名的外國名字會增加銷售的難度。 因此,他們訂購了帶有普通錶盤的手錶,並在上面貼上了自己的名字。 例如,倫敦的 Harrods 和 Asprey、愛丁堡的 Hamilton 和 Inches,以及其間每個城鎮的珠寶商名稱。 顧客信任當地的珠寶商,並很樂意購買錶盤上印有他們名字的手錶,以及他們的聲譽。

在很大程度上,十九世紀和二十世紀上半葉,瑞士鐘錶業(其主要部分位於日內瓦以外)是一個龐大的企業,最終產品是「瑞士」手錶。 汝拉山區的許多城鎮幾乎完全致力於手錶零件的生產以及將其組裝成成品手錶。 《資本論》中描述了瑞士鐘錶業的高度分工,並稱拉紹德封是一個“巨大的工廠城鎮”,以至於它的每一個部分都似乎是一個“巨大的工廠城鎮」。該鎮涉足手錶製造業。 各家公司相互競爭,生產更好或更便宜的手錶零件,透過專業化和勞動分工產生生產經濟。 這些單獨的零件被組裝成完整的手錶; 沒有“製造商”本身的手錶,這就是為什麼這些手錶上沒有可見的製造商名稱。

當手錶是由從多家不同公司購買的零件組裝而成時; 機芯來自ébauche工廠,錶殼來自錶殼工廠,錶盤來自錶盤製造商,指針來自製造表針的工廠,並且在一家不生產任何零件的工廠組裝,你不得不問; 「製造者」究竟意味著什麼? 通常沒有人認為自己是當今人們所認為的手錶的“製造商”,這實際上更多的是品牌塑造而不是實際製造任何東西,因此沒有人把自己的名字放在這些手錶上。

「品牌」的崛起

品牌名稱誕生於十九世紀,旨在讓人們識別他們可以信賴的產品。 這些產品通常是麵粉和果醬等食品,品牌名稱讓顧客相信其內容健康且沒有摻假,就像早年的許多廉價商品一樣。 這種品牌名稱的使用逐漸擴展到其他商品,如雪茄、火藥和啤酒。 當 1875 年英國商標註冊法出台時,位於特倫特河畔伯頓的巴斯啤酒廠的獨特紅色三角形是第一個被註冊的商標。

當沃爾瑟姆(Waltham)和埃爾金(Elgin)等美國手錶工廠開始批量生產標有公司名稱的優質機芯時,瑞士製造商開始在他們的手錶上貼上聽起來美國的名字。 但這並不是真正的品牌推廣,很少或根本沒有結合進行行銷,這些名稱只是為了讓美國客戶聽起來熟悉。

1887 年《英國商品標記法》旨在防止帶有暗示其為英國製造的名稱或標記的外國商品進口到英國。 最初導致許多瑞士手錶被英國海關沒收,因為它們在監管機構上帶有英文單詞,甚至只有“Fast”和“Slow”,沒有其他文字或標記表明原產地,導致貨物被扣押。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在出口到英國的手錶錶盤底部標註了“瑞士製造”字樣,結果出乎意料的是,英國的一項貿易法案導致瑞士人創建了一個強大的民族品牌:“瑞士製造” 。

現代品牌

漢斯威爾斯多夫(Hans Wilsdorf) 是最早認識到品牌在手錶銷售方面的力量的人之一,並於1908 年創建了Rolex 這個名稱,但直到20 年代中期,威爾斯多夫才成功說服英國零售商接受帶有Rolex 名稱的手錶。 (諷刺的是,勞力士並不是一家製造商勞力士上有更多相關資訊.)

勞力士引領其他手錶品牌的創建或推廣,逐漸開始品牌仍然具有某種意義:手錶至少是由指定公司構思、組裝和測試的。 但隨著二十世紀的發展,廣告公司創造的“品牌”崇拜意味著一切都必須有一個與之相關的“名稱”,到了 20 世紀 70 年代,品牌是憑空創造的,手錶是用由匿名的瑞士甚至遠東組裝商在其上貼上品牌名稱,遠離維護「品牌識別」的廣告辦公室。 (你可能可以看出,我並不喜歡“品牌崇拜”,儘管我確實認為了解手錶的歷史和起源很有趣。)

然而,通常可以從錶殼和機芯上的標記中發現很多關於古董手錶的歷史,特別是如果它有銀或金錶殼並且是在英國進口和銷售的,因為根據法律,它應該是儘管這項法律直到1907 年6 月之後才一致地應用,但仍經過了檢驗和標記。

有時,可以透過機芯零件的形狀或通常隱藏在錶盤下方的商標來識別 ébauche 製造商。 ébauches 製造商也希望能夠將機芯出售給盡可能多的不同 établisseurs,每個人都不希望自己的手錶使用與其他人相同的機芯。 為此,ébauche製造商甚至用不同形狀的夾板製作出完全相同的機芯,使它們看起來不同。 如果有製造商商標,它通常位於錶盤下方的底板上,只有手錶修理工才能看到它,以便他可以訂購備件; 這些不是為了讓顧客看到的。 因此,識別 é bauche 的製造商與識別品牌名稱或瑞士術語中的「製造商」不同。

動向和案件數量

數字以兩種形式出現在手錶機芯和錶殼上: 打孔或壓印的數字以及手工雕刻或刮痕的數字。

壓印或整齊雕刻的數字

錶殼或機芯上沖壓、壓印或整齊雕刻的一串數字通常是製造商的序號,但在某些情況下,它們是專利或註冊設計的參考,可以告訴我們有關手錶的一些信息。瑞士聯邦十字勳章 或“Brevet”一詞表示

對專利或註冊設計的引用通常除了數字之外還有一些文本,並且數字相當短,為六位或七位數字。

長串數字本身通常是手錶製造商提供的序號或其他參考號,這將在下面的部分中更詳細地討論。

手劃數字

錶殼背面經常會出現一些明顯是手工製作的小刮痕。 這些都是手錶維修者多年來維修手錶時留下的痕跡。 機械手錶,尤其是錶殼不完全防水或防塵的老式手錶,每隔幾年就需要保養一次,因此,一塊已經使用了二十或三十年的手錶在被放入抽屜並被遺忘之前可能已經保養了五年或六次; 可能每次都是由不同的手錶修理師進行。 如果顧客稍後將有問題的手錶帶回來,手錶修理工劃出的痕跡可以幫助他們識別自己的作品。 這是迄今為止手錶修理工驗證是否對手錶進行維修的最簡單方法。 有時,標記會包含日期,顯示手錶的維修時間,但其他標記會帶有編碼,要準確了解它們的含義,您需要詢問標記的人。

序號


機芯編號Electa 機芯序號
案件編號
Borgel 錶殼序號

手錶機芯和錶殼通常有很長的編號,例如 1915 年精美 17 顆寶石 Electa 機芯的發條盒橋上的 60749,或此處所示的銀色 Borgel 錶殼中的 3130633。 這些是手錶製造商的號碼。 請注意,錶殼中的序號是由手錶製造商而非錶殼製造商應用的。 有時,機芯序號會貼在支柱或底板上,即錶盤下方的主機板上,因此在拆下錶盤之前是看不見的。

序號通常按順序分配,逐一遞增,用於追蹤生產。 當手錶修理工需要備件時,這非常有用,可以提供正確的物品,或者在批次或物品中使用了一些有缺陷的部件或材料,而這些物品後來需要召回。

有時,機芯的序號在錶殼中重複出現,這可以作為有用的檢查,以確認機芯和錶殼是一起開始使用的,但許多手錶製造商在機芯和錶殼上使用了不同的編號,因此您需要小心不要混淆如果數字不同,請進行錯誤扣除。

序號本質上不包含任何資訊。 只有當使用序號的製造商已知並且他們的記錄仍然存在(在許多情況下他們不存在)時,序號才有用。

一些製造商的機芯序號是已知的,並在參考書或網路上發布。 一般來說:

  • 美國手錶公司的機芯序號(例如 Waltham 的)有詳細記錄
  • 少數瑞士手錶製造商的序號有記錄。 大多數都不是。
  • 英國手錶公司的序號記錄很少。

少數瑞士公司擁有檔案,可以告訴您很多關於手錶的資訊。 其中包括浪琴 (Longines)、萬國 (IWC),某種程度上也包括歐米茄 (Omega)。 大多數瑞士公司都做不到這一點。 如果公司名稱仍然存在,那麼通常該名稱就是仍然存在的一切,舊記錄多年前已被銷毀或遺失。

如果英國手錶上有序號,那麼該序號幾乎總是由手錶製造商提供的,這樣,如果手錶從零售商處退回時出現故障,他可以查看記錄並識別負責該問題的工人。部分,毫無疑問讓他免費重做。 一些較大的英國手錶工廠(例如蘭開夏手錶公司、英國手錶公司和羅瑟勒姆父子公司)的數據是可用的,但對於較小的工藝品製造商來說,幾乎沒有任何數據可以保存下來。

請注意,刻在錶殼背面的數字很少能用於識別手錶的製造時間,通常記錄的是機芯上的序號。

使用序號識別製造商

僅憑印在機芯或錶殼上的序號無法辨識手錶或錶殼的製造商。 序號正如其名稱所示; 系列中使用的數字,通常從 1 或其他基數開始,例如 1,000 或 1,000,000。 因此,每個製造商都可以在不同時間使用相同的編號。 您甚至不應該假設可以從數字的大小推斷出任何內容,例如一家新成立的公司可能想給人留下他們製造了很多手錶的印象,因此他們可能會任意開始編號,例如,700,000,意味著他們製造了這個數量的手錶,而實際上編號700,001 的手錶可能是他們製造的第一隻手錶。

例如,取一個完全隨機的數字,例如 1,234,567——一百萬、二十三萬四千、五百六十七。 浪琴錶於1900年製作了一款與此序號完全相同的手錶,而IWC則於1951年製作了一款與該序號完全相同的手錶機芯。

這個數字上的「巧合」並沒有什麼可怕的,它只是表明,到1900年,浪琴錶已經製造了超過一百萬隻手錶,而IWC直到1938年才製造出第一百萬隻手錶,直到1951年才製造出編號為1,234,567的機芯,當時浪琴錶的銷量已達八百萬。

因此您可以看到,僅了解機芯或錶殼序號本身並不能幫助識別製造商。

大師之酒

20 世紀20 年代,瑞士錶殼製造商引入了Poinçon de Maître(字面意思是“大師的拳印”,但在這種情況下通常翻譯為集體責任標記)系統,以提供對錶殼實際製造商的追溯。集體責任標誌
這要求所有瑞士​​製造的貴金屬錶殼都必須帶有識別錶殼製造商的標記。 梅特酒

製錶師通常不希望錶殼製造商的名稱出現在手錶背面,因為錶殼製造商通常是一家獨立的公司,因此瑞士錶殼製造商設計了一套標記和代碼系統,用不同的符號代表手錶的製造商。 圖中顯示了六種類型的標記。 這些被稱為集體責任標誌,因為每個標誌都被協會的多名成員使用。 蓋印後,標記中顯示的 XXX 將替換為表示外殼製造商的數字。

這些標記通常出現在金、鉑金或鈀金錶殼上。 儘管錶殼製造商協會規定銀錶殼必須進行標記,但這種情況很少見。

專利和註冊設計

保護創意和發明的方法大致上有兩種:專利和註冊設計。

專利保護一種新的做事方式的想法,該想法的具體體現形式並不重要。 例如,托馬斯·薩弗里 (Thomas Savery) 在 16 世紀授予的一項專利涉及「透過火的推動力提高水位」的想法。 這項專利的範圍如此廣泛,以至於當托馬斯·紐科門(Thomas Newcomen) 在1710 年左右發明蒸汽機時,他不得不與薩弗里(Savery) 合作,儘管他的蒸汽機與薩弗里(Savery ) 製造的任何蒸汽機完全不同。 後來的專利不允許範圍如此廣泛,但仍是保護原理而不是實施例。

註冊外觀設計保護創意的體現。 它們最初的創建是為了允許壁紙設計師註冊他們的設計,以防止其他壁紙製造商複製它們,但這個想法很快就傳播到了其他領域。 例如,可以註冊茶壺的設計,以防止其他人製作完全相同形狀的茶壺。 但不可能保護泡茶或製作不同形狀的茶壺的想法。

製造商很快就加入了這些計劃,因為在廣告中談論專利和發明聽起來令人印象深刻,如果無法獲得專利,那麼註冊設計就是下一個最好的選擇。 專利在英國已經存在了數百年,並且受到相當嚴格的控制。 瑞士人很晚才提出專利和註冊設計的概念,1888年,瑞士第一個專利被授予Paul Perret。並不是真正的發明被授予了瑞士專利。 例如,數千種不同類型的無鑰匙機構獲得了專利,但無鑰匙上鍊裝置只能發明一次,因此隨後的大多數想法都只是該想法的變體,不符合申請專利的條件。 但這對於當今的手錶收藏家來說很有用,因為專利號通常是識別手錶製造者的唯一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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